因應COVID-19(武漢肺炎)慢性病人無法返臺親自就醫
代為陳述病情或代為領藥作業流程
對象 | 作業流程 |
保險
對象 |
滯留大陸地區且有長期慢性病用藥需求。 |
受託人 | 一、 應備文件及證件:
(一) 保險對象(病人):身分證明文件,可為影本或影像;代領保險對象之慢性病處方箋用藥者,請併持處方箋正本。。 (二) 受託人:有照片身分證明文件正本、代領藥切結書(如附件一)。 二、 應切結事項 (一) 保險對象確實具有健保身分。 (二) 保險對象確實因疫情無法回臺,滯留中港澳地區。 |
醫療院所或健保特約藥局 | 一、 就醫開立慢性病用藥處方原則:
(一) 醫師需確認病人108年10月1日後曾以健保身分於同院所就醫,並開立慢性病用藥。 (二) 依據受託人代述病情,經原就醫院所原診治醫師專業認定後,限開立相同方劑處方(視病情需要得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)。 二、 代領慢性病處方箋原則:請至特約藥局或原開立處方醫療院所領藥,每次領取1個月藥量為上限。 三、 「因應COVID-19(武漢肺炎)病人無法返台親自就醫代為陳述病情或代為領藥切結書」正本由院所自行留存備查,另依本署之「因應COVID-19(武漢肺炎)慢性病人無法返臺親自就醫代領藥名冊」(如附件二)格式彙整切結名單檔案,按月上傳VPN或併當月費用申報總表一併寄送分區業務組。 |
郵寄藥品 | 1.受託人直接至郵局以「兩岸郵政速遞(快捷)」方式寄送藥品。
2.如有寄送困難,中國大陸(不含港澳地區)請逕洽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服務電話:(02)2533-9995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