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法令宣導】切勿以身試法!外交部重申:東南亞涉毒屬重大犯罪,最重處死刑

近期東南亞各國政府持續嚴厲打擊毒品犯罪,並將「掃毒」列為最重大的施政優先目標之一。為確保國人旅外安全及權益,並宣示政府打擊跨國毒品犯罪之堅定立場,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特轉達外交部之鄭重呼籲與警示:

⚠️ 外交部重要警示提醒

在越南及東南亞各國,舉凡運輸、持有、販賣、製造及使用毒品,法律上均屬重罪,最重可判處死刑!

請全體會員夥伴、台商幹部、留學生及赴海外發展之國人,切勿抱持僥倖心態,從事或協助他人涉及任何毒品不法行為。一旦觸犯當地法律,不僅將面臨嚴厲之司法追訴、斷送個人前途,更嚴重損害國家整體形象。

📌 旅越台商與鄉親防範注意事項

  1. 嚴防不明代運:切勿接受陌生人、點頭之交甚至朋友之請託,協助攜帶行李、包裹或不明郵件入境或出境越南。
  2. 留意公私社交場合:進出特定娛樂及夜間場所時提高警覺,切勿接受來路不明的飲品、香菸、電子煙或藥品。
  3. 內部宣導教育:請各會員企業多向派駐越南之台籍同仁及新進員工加強宣導,建立正確認知,遠離任何涉毒環境。

宣導依據: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106年12月11日 胡志字第10602131010號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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