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會網站廣告刊登

越南台灣商會北寧分會-全球資訊網管理暨廣告管理辦法

※ 本辦法經本會第三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通過生效

  1. 越南台灣商會北寧分會全球資訊網(以下簡稱「本會網站」),網址為 ctcvnbn.org。
  2. 本會網站營運資金,應由秘書長及資訊長負責籌措,資金來源得由政府機關資助、法人或團體資助、個人資助、廣告贊助等。
  3. 本會網站由秘書長負責經營管理、資訊長負責技術支援、秘書處負責內容管理。
  4. 廣告內容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規、不得違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法規、不得違反社會善良風俗、不得刊登政治性質廣告。
  5. 廣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:文字、動態圖片、靜態圖片、影片、互動式程式碼、超連結等。
  6. 本會網站刊載廣告贊助費用:
  7. 會員廣告為贈送性質,僅限會員使用,不得轉送第三方,亦不接受退費或折抵其他費用之要求。
  8. 廣告內容應由會員或擬刊登者提供,並由本會資訊長確認格式、技術需求符合規範後再行刊載;本會保留接受廣告刊載與否之權利。
  9. 廣告內容如有使用到第三方之圖案、標誌、影像等,刊登方須提供授權使用證明或出具切結書,如未能提供者,本會有權拒絕刊載。
  10. 廣告內容刊載後,如有侵權之虞或被其他第三方向本會投訴情況者,本會應將廣告先行下架,待刊登方妥善處理後,得再行刊載。
  11. 廣告顯示方式、效果,將展示給刊登方確認,待書面確認後,再正式刊載。
  12. 本會為非營利組織收入有限,故本會網站廣告收入將優先用於支付網站主機租用費用、網址管理費、授權費用、委外費用等必要支出,並需在每年年終結算,如有盈餘須繳回北寧台商會作為會務基金。
  13. 廣告贊助收入款項,應由財務長保管,如需支出時應提供相關憑證向財務長申請費用。
  14. 本會網站必須架設在國際大型主機公司以確保穩定性,並應由資訊長盡量維持網站之正常運作。
  15. 若因主機異常、國際海纜線路異常、網站系統異常或其他不可抗因素,導致本會網站無法正常顯示廣告內容時,本會恕不退款或補償。
  16. 本會保留本辦法解釋之權利;如有未盡事宜,應由秘書處彙整後向會長報告,待會長研議後再另行補充修正;本辦法如有修正恕不另行通知。

※ 本會會員如需申請網站廣告張貼,歡迎連絡本會秘書處。謝謝!

北寧商會廣告招商中